胡星斗: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2021-05-11 1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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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作者:胡星斗

导读:

明确界定产权与保护产权,可使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于是人们在竞争与合作以及产权交易的过程中,会释放出巨大的积极性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全文约2928字,预计阅读需要7分钟

正文:

一、产权保护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新制度经济学家,如科斯、诺斯、德姆塞茨等认为,在现实中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产权界定对资源配置产生很大的影响,产权的清晰界定能够大大地提高经济效率。

产权或者叫做财产权利在经济学界没有统一的定义,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把产权看作财产所有者的行为权利,也就是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权利。科斯实际上是从外部性的角度来定义产权的,从而说明“行使一种权利(使用一种生产要素)的成本,正是该权利的行使使别人蒙受的损失——不能穿越、停车、盖房、观赏风景、享受安谧和呼吸新鲜空气。”因此,在科斯看来,外部性在本质上就是一个产权问题。

产权经济学家德姆塞茨也是从外部性的角度来定义产权的,但是,他更强调产权的功能和作用。他说:“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来自以下事实:产权帮助人形成那些当他与他人打交道时能够合理持有的预期。这种预期通过法律、习俗以及社会道德等等表达出来。”所以,“产权具体规定了如何使人们受益,如何使之受损,以及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谁必须对谁支付费用。”德姆塞茨认为,产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使外部性内部化。

产权经济学家阿尔钦将产权定义为:“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一是社会强制,可以由国家的法律来实施,也可以由伦理道德或习俗来强制;二是经济物品,指能给人们带来效用或满足的物品;从狭义上说,财产只是有形的稀缺物,从广义上说,它还可以包括一切无形的稀缺物,如名誉、人力资源等等;三是选择的权利,不仅包括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而且财产的所有者还拥有可选择的权利,例如转让权,他既有权选择以市场拍卖的方式转让财产,也有权选择以赠予的方式转让其财产。

科斯指出,产权在法律上清晰界定是交易的前提,而产权的自由交易就是资源不断优化配置的过程。但由于交易成本大于0,产权在事实上不是能够完全界定清楚的,自由交易从契约关系的本质上来说是通过定价而对产权进行再界定的过程,也是资源配置向更优点不断靠拢的过程。未界定的产权作为公共财富将被置于公共领域,由交易各方自由索取,并在各自的约束下最终达到产权博弈的均衡状态。

尽管产权定义的表述各不相同,产权经济学对产权概念还是具有以下得共识:第一,产权不再简单地被看作人与外界稀缺物之间的关系,而是看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人在使用这一稀缺物时所发生的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正如德姆塞茨所说:“在鲁滨逊的世界里,产权没有用武之地。”第二,产权不只是所有权,而是一组权利,它不仅包括产权行为主体可以行使的各种权利,而且还包括不可行使的权利。科斯说:“对个人权力无限制的制度实际上就是无权力的制度。”第三,产权作为一种人为的制度安排,在协调和规范人们争夺稀缺资源行为的过程中必须获得社会的强制实施即法律或者道德习俗的保护,否则,产权就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

另外一个问题是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起因于产权的转移,即由于产权的分散和交易才导致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虽然存在生产费用,但由于没有产权,也不需要交易,从而也就不存在交易费用。所以,交易费用是产生于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易摩擦。斯蒂格勒把交易费用比喻为物理学中的摩擦力。科斯把交易费用概括为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和签订合约的成本,后来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交易费用就是一切制度运行的成本,是除生产费用以外的一切成本。交易费用可以细分为六个方面的支出:(1)搜寻有关价格分布、产品质量和劳动投入的信息;(2)为寻找对已有利的价格或交易位置,买卖双方进行的讨价还价;(3)合约签订过程中的各项开支;(4)监督合约的执行,了解对方是否遵守合约的条款;(5)当发现对方违约时,强制合约执行,并发现所造成的损失;(6)保护产权,以防止第三者侵犯。

虽然交易费用起源于产权交易,但是,产权制度的不同安排,直接影响到交易费用的大小。科斯定理指出,在交易费用为0时,产权的任何安排都是一样;但在交易费用大于0时,产权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产权制度的不同安排以及交易费用的大小,是决定一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

产权保护有助于人们在交易时形成合理的预期。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必须形成有序的竞争与合作秩序,而这要以人们合理的预期为前提。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必须相信任何一方不会使用超经济的力量将自己的物品抢走。人们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合理预期,是因为产权界定了人们之间财产权利的边界。

产权保护为人们的经济活动提供了激励。由于产权明确地界定了人们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的行为边界,以及如何承担其成本,如何从中受益的边界,也就是明确界定了行为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因此,人们在市场交易中具有很大的积极性去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及成本的最小化。

产权保护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明确界定产权、保护产权,可以保证自由、公平的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产权在内部的不同权利的可分割性,又促进了专业化分工,提高了经济效率;产权的可让渡性,又使得资源能够便捷地从效率较低的地方流向效率更高的地方,一直到最优状态。

总之,明确界定产权与保护产权,可使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于是人们在竞争与合作以及产权交易的过程中,会释放出巨大的积极性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产权保护不力是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我研究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经历或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财产被抢、民营企业家被欲加治罪的事情。

十九大期间,有官员邀请我给十九大报告提意见建议,我写了以下内容呈往高层: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论点、新思想,精彩纷呈,亮点多多。

目前,中国经济的最大问题是国有企业越来越强大,民营企业越来越边缘化,国进民退的状况没有得到遏制和改变。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而非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过多过强的行政垄断型国有企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历史上,洋务运动搞官办企业是失败的,北欧"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左翼政党曾经大搞国有经济也是失败的。经济学原理也早就证明国有企业在效率与公平两方面的损失。中国可以创新,应该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但是不能违背社会规律和经济学规律。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实际上就是打破国有体制、鼓励民企发展、释放了全社会活力的结果。

国有经济越强大,中国离现代化将会越遥远。

由于民营企业事实上的被边缘化,其市场主体地位模糊,其作用始终是拾遗补缺,对其财产保护不力,权大于法导致许多民营企业破产,企业家身陷囹圄。甚至现在在一些地方呈现公权力抢劫、官抢民财的严重局面,使得许多民营企业家胆战心惊,投资意愿不高,投资信心不足,很少有作长远投资打算的。十九大报告中仅有一句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明确涉及民营企业是远远不够的。

建议从民企地位、政府服务、权力约束、法治保障、营商环境、金融税收、创业创新等方面分别详细论述,给民营企业家吃上一颗定心丸。(完)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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